关于申报2026年度佛山市园林绿化养护优良项目的通知
各单位:
根据《佛山市园林绿化养护优良项目评选办法》,现正式启动2026年度佛山市园林绿化养护优良项目的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(一)申报的项目地点必须在佛山市内。申报主体为在佛山市五区范围内依法开展园林养护的市内外企业,自愿申报,佛山市园林学会不收取费用。
(二)有正式的养护合同且管养时间已达1年以上(含1年)。若签订的为一年制养护合同,需提供连续两年且仍在管养期内的养护合同。
(三)申报项目的养护规模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:
1、面积为100000平方米(含)以上的综合性公园(包括植物园、动物园、风景区、湿地和郊野公园等)。
2、面积为10000平方米(含)或合同价10万元/年(含)以上的社区公园、居住区绿地、单位附属绿地及其它绿地。
3、长度1000米(含)以上的市政公用桥梁立体绿化养护项目。
(四)申报项目可以是总项目或子项目,但申报范围不能重叠,即:一个项目申报时,其子项目或分项目不得另行申报;一个项目的子项目或分项目申报,总项目不能再申报。每个法人单位作为第一申报单位最多可申报3项。
(五)申报项目为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,联合体申报应由牵头单位申报,提交合作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《联合体申报养护项目声明函》。联合体申报牵头单位为主申报单位,代表联合体申报单位负责申报项目有关的一切组织、协调工作,其行为均代表了联合体申报单位各方的真实意愿和合法权益。如联合体单独申报,联合体单位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《联合体单独申报养护项目声明函》。
(六)同一个获奖项目2年内(2年包含获奖当年)不可重复申报(同一获奖项目包括省、市同类奖项)。
(一)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提交,逾期不予接收。
(二)电子版资料:电子版资料发送到佛山市园林学会邮箱并告知秘书处。邮箱:fssylxh@126.com,邮件主题标注 “XXX(单位名称)+ 申报材料扫描件”。
(三)纸质版材料:电子版资料已通过初步审核的,纸质版资料可以选择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,具体递交时间请留意工作人员通知。所有资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,并按要求整理。邮寄地址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,邮寄费用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。如有漏填或申报材料不全则视为无效,所有申报材料均不予退回。
(四)申报材料需合法真实,如有发现造假、剽窃等不当行为,撤销申报资格及所得荣誉。
电子版资料提交截止时间:2026年6月22日前;
纸质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:2026年6月30日前(具体待工作人员通知)。
佛山市园林学会联系人:
欧工 17322712069
电子邮箱:fssylxh@126.com (提交申报电子资料邮箱)
佛山市园林学会
2026年5月7日